在新加坡,一對新人如果在喜結連理前想先簽訂婚前協議書,這種想法通常會遭到質疑,覺得兩人太現實,甚至不太吉利。結婚這麼浪漫的事還要先談「附加條件」,先「兵」后「禮」?
它指的是結婚雙方于婚前簽署、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書面協議。內容可涉及婚后的財產和債務分配,以及失婚時的生活費和子女撫養權問題等。
根據統計局數據,從2018年至2022年五年間,新加坡每年平均有7385起失婚案例。去年,共有7107對本地夫妻解除婚約。
再浪漫的婚姻承諾,在一段感情結束后都有撕破臉的可能。在極端案例中,怨偶會因積怨過深而互不相讓,為財產為孩子在法庭撕破臉。
隨著國人的富裕程度提高,越來越多情侶選擇在步入結婚禮堂前做好萬全準備。除了接受婚前輔導,也考慮簽訂婚前協議書,為最壞的情況做打算。
這當中,甚至有些是在雙方父母要求下簽署的,目的是希望他們一旦失婚時,能保護好家庭財富。
必須指出的是,簽署婚前協議如今已不再局限于富人。
來自四個司法管轄區(英國倫敦、美國加州、新加坡和中國香港)的衛達仕律師事務所(Withersworldwide)失婚及家事法律顧問團隊合伙人,幫大家釋疑婚前協議書的一些誤區。
在衛達仕律師事務所領導新加坡失婚及家事法律顧問團隊的合伙人Ivan Cheong接受《商業時報》采訪時說,
「(西方國家的)婚前協議想法在亞洲的接受度越來越高……父母甚至年輕夫婦自己,常向我們咨詢婚前協議的選擇。
簽署婚前協議,最重要的是在沒有情感壓力下進行討論,這樣可以在不損害兩人關系的情況下,自愿做出明智的決定。
我們主張,已婚夫婦之間建立起‘財務上的親密關系’ ,因此在整個關系中‘談錢’并不是一個禁忌話題,他們不會感到內疚,也不會覺得有必要向對方隱瞞信息。」
Ivan指出,大家對婚前協議書的普遍誤解是,這份協議書在新加坡并不受法律承認。
他說:
「婚前協議書在新加坡是具備法律效應的。
誠然,婚前協議書不能自動執行,但和婚后協議一樣,如果滿足某些條件,法庭會對婚前協議書給予適當的考慮,雖然不是決定性的。
法官所考量的因素,無論在哪個司法管轄區,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雙方在簽字時心智健全、有獨立思考的能力、不存在脅迫、不存在虛假陳述,全面地披露財務狀況,而且條款公平合理。」
立杰律師事務所(Rajah & Tann)商業訴訟合伙人紀麗蓮也說,
許多人都想保護他們的婚前財產或婚前信托基金,他們希望明確地將這些資產排除在婚后的共同財產之外。
她說,
簽署婚前協議書有增加的趨勢,因為一些人婚前有父母為他建立的信托基金,一些則是早已將財產或資產「交給」了準配偶,希望在兩人失婚時這些財產能留在自己名下。而婚前協議書通常可以保存和保護資產。
一般來說,法庭會更加重視夫妻在婚后所定下的協議。這是因為婚后協議書的簽署時間更接近失婚日期,是根據雙方當前的情況制定的。
為了使婚前協議在法律上成立,以下是一些大家須注意的事項。
婚前協議不僅是保護富人,也保護男女雙方,其實沒有性別之分。
在衛達仕律師事務所領導香港失婚及家事法律顧問團隊的合伙人曹喬菱說,
「女性可能會對失婚的前景感到恐懼,因為她們不知道失婚后會得到什麼。簽訂了婚前協議的女性,優勢在于她們清楚地知道失婚后將要發生什麼。她們知道自己將會有經濟保障,讓她們有了選擇結束婚姻的獨立性。」
在失婚過程中,一旦涉及到財產分配和配偶贍養費的數額時,可能會出現爭吵。配偶贍養費通常與配偶在婚姻期間享受的生活水平掛鉤,但即使這樣也可能是不公平的。相比之下,婚前協議通常會詳細說明婚姻破裂時雙方的解決方案。
在衛達仕律師事務所領導倫敦失婚及家事法律顧問團隊的合伙人Claire Blakemore就舉例說,
「在沒有婚前協議的情況下,如果你是節儉的妻子,婚后一直努力地為家里存錢,這可能對你在失婚時不利,因為你平時的花費不多,生活需求就會得到相應的評估,所得到的贍養費也只少不多。」
因而有婚前協議書給法庭作為參考,自然比較好。
新加坡在1961年頒布的"婦女憲章",全面保障婦女弱勢婦女和女童。在憲章下,一旦失婚、分居或婚姻無效時,法院可命令男子向其妻子支付贍養費。
不過男性的「命運」就不一樣了。
為了響應更性別中立的呼吁,我國後來修訂了《憲章》。不過即使婚姻中女方經濟獨立或是家庭的主要經濟支柱,男方在失婚時目前仍無權向女方申請贍養費,除非他在婚前或婚姻中已因殘障或患病而喪失了謀生能力,無法養活自己。
如果這些弱勢男性持有婚前協議書,就能更好地保護自己。
Ivan建議說,在草擬婚前協議書時,雙方應全面披露自己的資產。實際上,披露更多信息更能保護自己,否則配偶就會在失婚時說你刻意隱瞞,質疑婚前協議書的法律效應或推翻當中的任何條款。
相較于口頭協議,書面協議是更有力的證物,能避開各說各話的局面。
曹喬菱分享說,自己不久前也結了婚,并堅持要簽婚前協議。
「經歷了這些,我覺得和丈夫更親近了,因為我們早前從沒有談論過彼此的財務狀況,也沒有討論過失婚后會發生什麼。那次談話讓我們更了解對方。在那之后,我覺得我們可以理智地交談,且在不影響我們關系的情況下,討論這個非常敏感的金錢話題。我覺得我比以前更信任他了。」